新北市新莊區民安國小附設幼兒園
105年度寒假期間暨104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留園服務家長意願調查表
辦理方式:
- 幼兒園辦理本服務時,以自辦為原則。
- 公立幼兒園全園參與人數達5人時即應開辦,非營利幼兒園得視需求開班。編班原則依照
- 本服務非課後才藝班,其服務內容應符合幼兒身心發展,並兼顧生活教育。
- 本服務採自願參加方式辦理,不得強迫。又幼兒園應配合家長需求積極辦理,不得推諉;如有違反將究責。
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規定辦理。
- 參加對象、辦理期間、參加費用、補助對象及額度:
- 本案開辦調查結果須公告於學校網站及公佈欄等明顯處供家長參考。
參加對象 |
本校(園)幼兒園幼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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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期間 |
105年度寒假期間 |
104學年度第2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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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/1/21~105/1/29 共7天,8:00- 12:00。 授課節數共計28節 |
105/2/15~105/6/30 共93天,4:00-6:00。 授課節數共計186節 |
18:00-19:00, 授課節數 共計93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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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費用 (依據本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計畫第6點規定辦理) |
1600元/人 |
10628 元/人 |
依家長需求延長辦理至下午7時之幼兒園,由本局補助晚間6時到7時經費,得收取點心費,每生每天以不超過新臺幣20元為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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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費用計算說明:(無條件捨去) ※舉例: 1.以教師提供本服務。 2.收費計算公式: 400×時數×總人數÷0.7÷幼兒數=應繳費用元。 |
參加費用計算說明:(無條件捨去) ※舉例: 1.以教師提供本服務。 2.收費計算公式: 400×時數×總人數÷0.7÷幼兒數=應繳費用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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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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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額度 |
每生最高補助3,500元 |
每生每月最高補助2,800元 (每學期最高補助12,6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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